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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市人民医院 医院介绍>> 就诊时间:上午:8:00-12:00,下午:2:00-5:00。 挂号时间:上午:7:00~11:50,下午:1:30~4:50。
医院地址:市区中兴北路568号(昌安环岛西南侧) [电子地图]
联系电话:0575-88228888 
公交线:3、6、8、9、12、13、17、23、25、26、27、29、32、35、88、126、306、307、309、312、317、318、319、322、329路、学生专线2、快速公交1号线 更多站点>>
汽运线:158、106、107、117、157、116、146、136、137、127、167、611路

门诊各楼层科室分布
楼层
科室分布
4F
针灸科、推拿科、临床药学(静脉配置中心)、信息处、科教处、图书馆、绍兴市医学研究中心(筹)
3F
收费、眼科、近视眼准分子激光治疗室(PRK)、妇科、耳鼻咽喉科、肌电图室、消化内科、肾脏内科、内分泌代谢科、疼痛门诊、普通内科门诊、门诊手术室、内镜诊疗中心、放射介入诊疗中心(DSA)、放疗科、西药剂科
2F
收费、小儿内科、小儿外科、小儿雾吸室、皮肤科、肛肠科、泌尿外科、碎石室、心内科、神经内科、呼吸内科、血液科、病理科、B超室、心电图室、脑电图室、检验科、分子医学中心、输液科、注射室
1F
挂号收费、门诊办公室、方便门诊、医保办公室、医患关系促进处、放射科、西药房、中成药房、中草药房、中医中药科、骨科、肝胆外科(消化道肿瘤)、胃肠外科(消化道肿瘤)、乳腺、甲状腺外科、血管、疝气外科、神经外科、心胸外科、换药室、康复门诊、口腔科、VIP门诊(干部保健基地办公室)、急诊科、发热门诊、肝炎门诊、肠道门诊
-1F
营养室、西药库、中药库、中心仓库、地下车库


门诊就诊须知
1、就诊时间:上午:8:00-12:00,下午:2:00-5:00。挂号时间:上午:7:00~11:50,下午:1:30~4:50。
2、挂号:初诊病人请到挂号处填写病历封面后挂号(医保病人在医保专窗挂号);复诊病人凭病历卡可直接挂号;持有惠民证、老年证者挂号时请出示有关证件。急危重症患者请到急诊科挂号就诊。
3、候诊:挂号后请您到相关专科按挂号顺序候诊。
4、化验检查:需做有关化验检查者,请您先到收费窗口交费(1~4楼均有收费窗口),再到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。
5、取药:就诊结束后请您凭病历卡去收费窗口交费,然后到药房窗口座等取药。
6、住院:住院患者凭门诊病历及住院卡到住院接待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,交费后由接持处护士把您送入病房。
7、门诊大厅设有导医服务台,若有疑问可随时进行咨询,行动不便者可由导医用轮椅护送您就诊或检查。
8、在就诊过程中,请您保管好钱物,不要轻信“医托”的花言巧语,以免上当受骗。发现“医托”,请拨打举报电话:88228822


急诊流程
急诊病人就诊流程图


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诊疗流程图
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诊疗流程图
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诊疗流程图
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诊疗流程图
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诊疗流程图
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诊疗流程图


医保病人就医须知

门诊就医
1.当您在我院门诊就诊、挂号时,请务必出示您的医保手册。首先在门诊一楼医保专窗挂号,领取一个条形码(条形码终生有效,下次就诊凭此条形码挂号)挂号处人员根据病人就诊所需的专科注册、挂号。
2.凭条形码和《医疗保险手册》就诊,接诊医生根据病情所需从电脑录入药物和检查、检验项目后,到相应楼层的收费窗口凭条形码、《医保卡》记帐收费,然后凭门诊诊疗通知单取药、检查和治疗。
3.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帐户支付,个人帐户不足时由个人自付。
4.门诊用药由医师按医保用药规定,根据病情需要开药,参保人员不得要求指名配药和超量配药。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,慢性病一般不超过十五日量,肝炎、肺结核、精神病、癌症(糖尿病、冠心病)不超过一个月量。一般应在医院配取药,特殊情况也可持盖有医院门诊办“处方外配专用章”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。
5.特殊病种疾病患者门诊治疗,须凭三级医院的确认证明,近期病历资料,具体治疗方案,报医保机构确认备案。门诊就医诊治时须持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》。患有以下疾病可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治疗:
(1)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;(2)尿毒症门诊肾透析;(3)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抑制剂;(4)脏器功能衰竭症(心、肺、肝、脑、肾);(5)脑血管意外恢复期;(6)高血压病Ⅲ期(有心、脑、肾并发症之一者);(7)糖尿病(合并感染或心、肾、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);(8)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;(9)系统性红斑狼疮(有心、肺、肾、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);(10)精神病。

住院就医
1.当您病情需要住院时,须持医生开具的入院证,到门诊一楼住院收费、注册室办理住院手续(急诊在急诊收费窗口办理),并递交《医保卡》,《医疗保险手册》与住院单一起交住院病房。《医保卡》必须在住院24小时内交住院或急诊收费室进行刷卡,否则出院不能直接刷卡结帐报销,《医保卡》出院时归还。
2.参保人员住院时先由个人交纳预付金,出院时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,我院的住院押金暂定为2000元。在我院住院需个人自负的起付费标准为: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自负1200元,第二次600元;绍兴市区城镇居民和市区未成年医疗保障参保者,第一次住院起付费为1000元,第二次为500元,第三次住院起均不再承担起付费。
3.参保人员出院后需巩固治疗的,带药量标准与门诊同。
4.出院手续在门诊一楼住院收费室办理,参保人员结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,出院手续办理完毕,取回《医保卡》和《医保手册》。
5.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应当出院,经医院通知,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的,自医院发出出院通知之日起,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。
6.转外地就医则须先办理转院审批手续,原则上限于转本省省级医院和上海市市级公立三级医院。
7.办理家庭病床(限恶性肿瘤、瘫痪疾病)程序:由专科医师填写《设立家庭病床申请表》,经我院医保办审核同意,报社保机构核准后方可设立家庭病床,每次不超过6个月,确须延长的,须重新办理核准手续。
8.下列原因住院不能在医院刷医保卡结帐报销:(1)违法犯罪、自残或自杀、斗殴、酗酒、吸毒等;(2)机动车交通事故、医疗事故、大面积食物中毒及有其他赔付责任者;(3)工伤、生育医疗等。
医保病人就医流程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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