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:绍政办发〔2012〕82号
对象:所有已在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单位(含行业统筹企业、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劳务代理公司等)
提供资料:⑴《绍兴市区企业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申请书》(一式二份,盖单位公章);⑵《绍兴市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办理协议》(一式二份,单位法人签字,盖单位公章);⑶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受理地点:市社保局登记申报服务窗口、市就业局一柜通窗口、镇(街道)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服务中心
受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
办理期限:一个工作日
后项业务:到电信受理点申请开通VPDN专网
注意事项:原已开通网上申报的企业,可不再重新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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