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居民离婚登记

绍兴居民离婚登记

办理机构 越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范围 个人
咨询电话 0575-85224320 监督投诉电话 0575-85122830
受理接待时间 夏季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;
冬季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;
(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)
受理地点信息

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桂园新村5幢2楼(即延安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向南100米靠左)

办事者到办事窗口次数 1次 办理时限
即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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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离婚登记所需材料

    1、声明书(登记处提供);
    2、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    3、户口簿(原件及复印件);
    4、结婚证(原件及复印件)
    5、离婚协议书(一式三份,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债权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)
    6、照片(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)(原件)

绍兴离婚登记受理条件

    1、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;

    2、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
    3、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    4、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;

    5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;

    6、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;

    7、双方有效身份证、户口簿;

绍兴离婚登记办理程序

    1、 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;

    2、查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;

    3、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;

    4、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;

    5、当事人双方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,并在“声明人”一栏上签名;

    6、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;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。
    7、婚姻登记员填写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和离婚证。

    8、颁发离婚证,向双方宣布:取得离婚证,解除夫妻关系。

绍兴离婚登记收费情况

    离婚登记工本费:9元/对;